本报讯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审判实践中积极探索“判前约谈”工作机制,提高了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该机制就是在案件开庭之后判决之前,承办法官约谈当事人,就案件的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可能出现的结果,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给当事人讲法律,谈政策,讲社会伦理、讲人情世故,把多种社会力量整合到法院司法资源之中,形成化解矛盾合力,把当事人敌对情绪降低到最小限度。今年1至9月,该庭共审结案件272件,判前约谈182件,约谈后有128件调解或者撤诉结案。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3-10-20 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