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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两级法院对未成年犯罪人员进行回访帮教

  发布时间:2013-11-25 14:13:36



    许昌市两级法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未成年犯罪人员回访帮教制度,建立法院、监狱、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体系,为未成年犯罪人员早日正常融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11月22日上午,许昌中院和禹州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走进河南省第三监狱,对未成年犯罪人员进行回访帮教。在三监狱的监区,许昌市两级法院的少审庭法官见到了因犯故意杀人罪正在服刑的刘某。刘某自幼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由于缺少父母的关爱和管教,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两级法院的法官详细询问了刘某近段时间的改造情况、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帮助其分析了犯罪的心理诱因和社会诱因,鼓励刘某服刑期间主动学习技术和法律知识,远离不良因素的影响,好好改造。又给刘某送上了一封致未成年犯罪人员的公开信,告诉其人生的基本道理,让其随身携带,阅读思考。并告诉刘某已和其亲属进行联系,让其亲属经常过来探望。刘某表示,一定会好好改造,不辜负法官的期望。随后,两级法院的法官与监狱干警进行了座谈,深入了解了刘某的改造情况,相互交流了帮助教育未成年犯罪人员的措施和方法,并就以后如何加强未成年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进行了沟通。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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