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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机上动手脚 开设赌场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4-02-08 16:32:53


    表面上经营动漫城,其中却暗藏玄机,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动游戏机开设赌场,短短一个月内非法牟利12万余元。1月21日,禹州市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现年38岁的于某系河南省西平县人,2009年2月6日曾因犯容留卖淫罪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刑满释放后,一直在社会上混迹,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后经人介绍,于某在禹州市一家动漫城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每月领取固定工资。期间,于某渐渐发现这家动漫城暗藏玄机,游戏机被改装后具有上币和退币功能,变成了赌博机,招揽顾客赌博。但开设赌场利润大、来钱快、收入高,于某对此不以为然,仍在赌场内提供看场、记账等服务。

    2013年8月13日,公安机关在检查该动漫城时,当场查获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22台及人民币127391元。

    禹州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某明知赌博是违法犯罪活动,仍在他人开办的赌场内为赌博提供服务,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其犯罪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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