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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以案释法

蹲点路旁等沙车 强拿硬要领车费

  发布时间:2008-08-08 11:07:18


    晚上等在路旁网吧,多次以收领车费的名义强拿硬要过路拉沙货车司机的现金。8月8日,许昌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闫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8月至2008年2月26日,王某、李某、闫某和杜某(另案处理)晚上多次到许开公路小召转盘处的网吧等候,见有拉沙子的货车经过,就开车追上去,已收领车费的名义强拿硬要货车司机的现金达数万元。

    法院认为,多次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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