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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因未自觉履行后悔出“冤枉钱”

  发布时间:2014-02-24 08:36:50


    新年伊始,襄城县法院执行工作已紧锣密鼓开展。2月22日即周六早上,执行局利用双休日成功拘传一有意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案件顺利执结。被执行人后悔未自觉履行而多出罚款“冤枉钱”。

    方某与李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有意躲避执行,经多次通知其家人,被执行人拒不到庭接受执行。2月21日晚据知情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现可能在县城某城乡结合部租房居住。当晚执行人员进行了走访、摸查,确定被执行人后已是晚上10时,且被执行人是女性并已休息,当晚不便拘传。22日一早,执行局集合人员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该院。被执行人于上午11时足额履行了案件款及罚款后后悔的说:“想不到双休日你们还上班,执行工作抓的这么紧,要早知道我就自觉履行了,也不必多出这罚款‘冤枉钱’。”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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