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图片新闻

许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4-03-12 08:44:56



督导组组长牛九皋参加动员会


会场民主测评投票

    3月11日,许昌中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许昌中院全体干警,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办公室主任,老干部代表等参加动员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市委第十四督导组组长牛九皋分别作重要讲话。

    韩玉芬院长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是解决自身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的迫切需要;是转变工作理念,法院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是全面提升工作,服务和保障“五型许昌”建设的有力举措。全体干警必须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增强思想的自觉和行动的自觉”的要求,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上来,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韩玉芬院长要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整改落实,坚决反对“四风”,着重解决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八个突出问题:一是解决群众反映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衙门作风问题;二是解决群众反映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诉讼障碍问题。三是解决群众反映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司法不廉洁问题。四是解决群众反映的司法公信不高的问题。五是解决群众反映的司法透明度不高、获取诉讼信息不顺畅的问题。六是解决当事人反映的不尊重当事人意见的问题。七是解决少数法官司法理念偏差、司法能力不高的问题。八是解决队伍管理不严、少数干警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韩玉芬院长强调,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要加强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深入开展“三问三行”专题教育,打牢转变作风的思想基础。要坚持整风精神,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触及思想、触及灵魂,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要开门搞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积极开展“群众三评”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领导干部带头,充分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中院党组成员分别联系一个基层法院和一个人民法庭,指导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积极建章立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反对“四风”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院各项管理。要做到统筹兼顾,处理好活动和审判工作的关系,加大活动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牛九皋组长代表市委督导组就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委的基本要求。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明确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重点举措,是开展活动的重要理论指导和实践遵循,也是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核心要求。市委明确提出,要坚持不折不扣贯彻中央 和省委精神,确保活动的三个环节不能少、不变通、不走样,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市委的要求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贯彻上级精神,准确把握基本要求;紧贴我市实际,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体现许昌特色;坚持真抓实做,保证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有效。

    牛九皋组长强调,要科学谋划,认真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实践活动。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准确把握活动总要求、目标、原则、聚焦的突出问题和要解决的根本问题、路径和抓法,确保活动沿着正确的轨道深入推进;二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每一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克服不以为然、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等各种思想障碍和畏难情绪,确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三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在“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的同时,还要结合各自实际,使“自选动作”有特色、有效果。四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与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与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紧密结合,借活动之力破解工作难题,用工作实际成果检验活动成效。

    牛九皋组长最后强调,要履职尽责,切实做好督导工作。将按照市委要求,忠诚履职,积极作为,扎实做好督导工作。要紧紧依靠中院党组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坚持以好的作风抓督导。

责任编辑:姚永丽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54763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