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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合作共建签约仪式

发布时间:2014-05-12 11:23:06


    5月10日上午,在许昌中院二楼审判大厅人才济济,中国人民大学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简短隆重的签约仪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龙翼飞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林嘉教授,全市两级法院党组成员、各业务庭干警、市检察院部分干警近300人出席了仪式。签约仪式由中院政治部主任邢良峰主持。

    龙翼飞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讲话中强调,本次共建合作协议的签署建立了校院合作的有效机制和制度保障,有利于充分发挥高校理论资源优势和法院司法资源优势,共同推进实践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校院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内容丰富,对中国人民大学学科建设、学术研究、科研合作等方面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许昌中院常务副院长张英绍代表中院党组在讲话中指出,院校签订共建合作协议,对拓展和深化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不仅是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益的需要,而且是法院深化审判改革的需要;不仅是加强学术交流、提升法院学术研究水平的需要,而且是资源共享,加强法学实践教学的需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双方共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立固定的联系机构,确定联系人员,及时就共建项目及相关事宜进行联络、商定。双方成立了“案例研究开发中心”,就法律科研课题进行合作研究,每年共同组织一次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高端论坛,选择该年度的前沿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协议约定,中院通过视频专线为法学院学生远程观摩庭审提供协助和便利,提供一定数量的原始案例卷宗的复印件;每年接收法学院一定数量的在校学生到中院进行教学实习,并选派经验丰富的业务人员任实习指导教师,按照法学院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对实习学生进行考核。法学院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专家讲座、座谈等形式为中院干警接受继续教育(包括学历教育)、提高业务水平提供协助与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选派一定数量的专家担任中方的咨询顾问,负责解答疑难案件以及相关法律问题,协助提高法院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等。

    签约仪式结束后,龙翼飞和林嘉两位教授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向许昌中院授予了“教学实践基地”牌匾。接着,龙翼飞教授当场进行了“继承法修改”讲座。10日下午和11日,林嘉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教研室姚辉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海商法、保险法研究所副主任,法学博士,邢海宝教授,依次为许昌辖区法检两院的干警及法学界人士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审判实务”、“证券法修改”等内容的系列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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