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22年,他以庭为家,视百姓如家人,坚持工作在一线,进千家万户、下田间地头,耐心做调解,细语化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线,被乡亲们称为“平民法官”。
20多年来,他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2500余件,调撤率达85%以上,所审结的案件无一上访,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
“几十个村的百姓,每年上百起纠纷,乡亲们信任我,我要对得起这份信任。”闫青山坚定地说道。
“责任重于泰山”这是他写在床头的一句话,42岁的他用22年的不懈努力诠释着一名基层法官的爱民情怀。
初见闫青山,感觉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朴实之中带着谦逊,被采访的他像在讲别人的故事,语速平和缓慢,不急不躁,几乎没有多余的手势和肢体语言,脸上始终带着憨厚的微笑。
13时许,随行采访四个多小时的记者都略显疲惫,而闫青山竟如同刚刚坐定,神情轻松而平静,起身告别时脸上还是那亲切的微笑,“内功”!这就是一个与基层百姓在一起工作生活了22年法官修炼出来的“必备功力”。
孜孜不倦,挥洒青春他是扎根基层的“百姓法官”
1992年,20岁的闫青山从河南省司法学校毕业后加入鄢陵县人民法院的队伍,并开启了他向往已久的法律事业。
上世纪90年代,农民的法制意识非常淡薄,为了一点点小事,村民经常发生争执。闫青山看到一个个不应发生的悲剧,面对百姓到法庭时期盼的眼神,深感责任重大,也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价值。
在农村,很少有什么大案要案,常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每当成功化解一起纠纷,他都深感欣慰。他常说,把冲突及时化解,避免更多的惨剧发生,让老百姓安居乐业,这就够了。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而且一做就是20多年。
22年来,他先后在陈化店法庭、张桥法庭、只乐法庭、马栏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他二十几年如一日,以庭为家,视百姓如家人,坚持工作在一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
上班之余,他常和同事们一块儿学习新的法律知识,交流调解技巧,提升审判能力。周末,他也常加班加点工作,平时只要当事人一个电话、一个请求,不管白天黑夜,他都耐心解答,为群众提供热情的法律咨询。
20多年来,他审结各类民事纠纷2500余件,调撤率达85%以上,所审结的案件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服判息诉率达100%,全部实现了案结事了。
心怀百姓,为民司法他是排忧解难的“调解高手”
法庭处在基层,贴近群众,受理的都是一些关系群众生活的小案件,但在闫青山眼里,即使案件再小再简单,也要让当事人体会到法律的公平正义。“群众利益无小事,一个小案子在群众眼里就是一片天,我们工作的最高境界就是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这是闫青山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2012年9月27日14时许,闫青山正在办公室认真撰写一份判决书,70多岁的李老汉推门而入,十分生气地说:“我儿子儿媳把我撵出来了。我三个儿子都不要我这个爹了,我想告他们,可是我听别人说我这是家务事,你们法庭不会管。你们要是真不管,我就真没法活了。”闫青山搁下手中的笔,让老大爷坐下,并给他倒了一杯热茶,对他心平气和地说:“这事法庭管,不但要管,而且要管好。”当得知老人还没有吃午饭时,闫青山亲自到法庭食堂为老人做了一碗鸡蛋汤。
闫青山让书记员为老人办理了立案手续,并依法减免了应交的诉讼费。随后,他和书记员到老人所在的村传唤老人的三个儿子立即到法庭。开庭那天,闫青山和书记员在老人家门口摆上了一张桌子、几把椅子,并邀请村干部和村里几位名望高的人到现场,他要在老人的家门口开庭进行审理。庭审中,在闫青山向老人的儿子宣讲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并对他们进行了尊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教育,老人的三个儿子和儿媳听后深表惭愧,当庭表示要好好赡养老人,并达成了轮流赡养老人的协议。通过审理,李老汉认识到了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表示愿意原谅儿子和儿媳,并当庭撤回了起诉。在简易的露天法庭,闫青山给村里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从此,村里再也没有不赡养老人的案件发生。
立足服务,强化宣传他是花乡企业的“护花使者”
闫青山所在的马栏法庭辖马栏、大马二乡镇,辖区群众经济意识较强。其中马栏镇有乡镇企业300多家,仅议台村一个村就有棉短绒企业80多家。大马乡群众种植花卉苗木达6万多亩,辖区有过半人员在外跑项目签合同,由于缺少风险意识,加上法律意识淡薄,涉及企业和花农的经济纠纷日趋增多。如何充分发挥法庭职能作用,促进辖区经济健康发展?如何更好地服务企业和花商花农?这成了闫青山的一块“心病”,也就成了摆在闫青山案头的一件急需解决的大问题。
针对现状,闫青山适时地启动了“法庭服务企业和花商花农”活动,带领全庭干警主动走访辖区企业和花农花商,了解司法需求,提出司法建议,为企业和花商花农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在他的倡导和带领下,法庭向辖区企业和花商花农发放了便民服务卡和廉政监督卡,将全庭干警的联系服务电话、法院廉政监督电话和“五个严禁”的规定等内容制作成了名片式的小卡片,发放到群众手中,便于他们联系和监督法庭干警。此卡片虽小,但装载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一片真情,它在人民法官与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拉近了与群众的联系。他在企业比较集中的马栏镇议台村和花商花农比较集中的大马乡后张村设立了巡回办案点,每月都定期到巡回办案点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闫青山经常带领干警到企业走访和调研,发放征求意见函,进一步找准法院工作为企业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与辖区骨干企业进行挂钩联系,每位干警具体分包联系4到5家企业,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对审结的所有涉及企业和花商花农的案件进行了回访,听取他们对法庭办案的作风、能力、廉洁、效率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
2011年以来,闫青山带领全庭干警向辖区企业和花农花商发放便民服务卡、廉政监督卡3000多张,走访企业110多家,发放征求意见函400余份,提出司法建议16条,举办专题法律咨询讲座4次,得到了辖区群众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堂堂正正,脚踏实地他是群众心中的“放心庭长”
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来,闫青山始终恪守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的原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法官的职业操守。他承办的2000多宗案件无一错案,组织上从未接到对他的任何投诉反映,他用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官执法如山、清廉如水的形象,也成了群众和法院领导心目中的“放心庭长”。
作为一名庭长,他深知,光是洁身自好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坚持从严治警带好身边的同志。为此,他总是以身作则,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带动大家清正廉洁。
2012年3月,闫青山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时,看到该案有很大的调解余地,便动员全庭干警齐上阵,一起参与到调解中。等到12时许,由于双方在赔偿数额上有争议,调解工作陷入僵局。看到法庭干警忙了一上午,双方当事人都感到过意不去,便一起邀请法庭同志去饭馆吃顿便饭,但闫青山很有礼貌地说:“谢谢你们的好意,我们有纪律,我们可以自己做饭吃。”他让助手主持双方继续调解,自己则冒着炎热到食堂做起了午饭。一小时左右,一碗碗香喷喷的面条端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面前。饭桌上,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边吃边聊边调解。渐渐地,双方少了一份对立,多了一些谅解,少了一份无奈,多了一份欢笑。饭后,被告紧紧握着闫青山的手说:“闫庭长,我们吃的不是一顿饭,而是法官的一片心意啊!我什么也不说了,我同意按法庭提出的调解方案履行。”
如今,22年过去了,大大小小的案子,闫青山审理了2500余起,平均每年100多起,无一错案。这也让他收获了荣誉和肯定:200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河南省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荣记个人二等功,2012年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十佳办案能手,2013年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优秀人民法庭庭长。
“闫青山是百姓称赞出来的、组织考察出来的,让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优秀法官,其工作表现、个人品德都堪称榜样。”鄢陵县法院院长王宏召这样告诉记者。
“人民群众信任我,我理应为他们服务好,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面对夸奖,闫青山平静地说道。(河南法制报2014年6月9日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