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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

  发布时间:2008-08-20 11:43:50







    8月19日上午,许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会议就如何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并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对当期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作进一步的安排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克勤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许昌中院全体党组成员及干警、各基层法院院长、政治部主任、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上,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开生作了题为《认清形势,坚定方向,解放思想,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梁院长在报告中强调了四个方面:

    一、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全面把握法院工作新形势新要求

    一要学习领会好“一个报告、两个讲话”的重要内容,使我们的头脑更清醒,工作方向更明确。最近一个时期,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委、省法院相继召开了一系列会议,主要领导在相应的会上都作了重要讲话。领导们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言简意赅,全面深刻、针对性强,是我们把握新形势、明确新任务、适应新要求的宝贵教材,全市法院要把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深、学透,用好、用全,确保理论上更加透彻,政治上更加清醒,思想上更加坚定。二是要认真分析研究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工作、推动工作提供依据。从上半年的绩效考评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看,全市法院干事创业、争先创优氛围浓厚,工作发展态势良好。但是,我们应清醒地看到,与全国、全省先进法院相比,差距还比较大,尤其在今年开展的大接访活动中,暴露出我们在司法方式、工作作风、审判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反映出我们的司法观念、队伍素质、司法能力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因此,我们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向前发展。

    二、务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以政法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省委开展的“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摆在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工作部署与中央、省、市委的殷切期望,与人民群的热切期待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存在哪些问题。要对照这些差距和问题,从思想观念上找原因,从解放思想上找出路,不断破除思想上的束缚,突破已有的思维定势,把思想从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中解放出来,从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上解放出来。具体讲,就是要按照省院张立勇院长的要求,联系我们思想认识的实际,联系审判工作的实际,联系队伍建设的实际,重点从以下十二个方面解放思想,正本清源。

    三、务必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积极主动服务大局。工作中,要坚定不移地坚持着眼大局谋划工作,围绕中心搞好服务,确保法院工作与大局工作合拍同步;坚定不移地坚持统筹兼顾,自觉地把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放到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社会公平正义中去考虑,放到全市的工作大局中去考虑。特别是针对当前一些严重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直接危机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更要特别注重发挥审判工作的服务、调节和保障作用,坚持因案施策,依法妥善处理,力求做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四统一。(二)充分发挥打击职能。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杀人、伤害、放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两抢一盗”、破坏“三电”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专项打击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及时惩处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犯罪,积极参与重点项目和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准确把握和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转化消极因素,减少对抗,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实现刑罚的社会效果。(三)更加注重保护民生。要认真办好向社会和人民群众承诺的十件实事,要通过我们的审判和执行工作,给人民群众一个公道,一个方便,一个尊重,决不能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能使法律成为保护少数有钱人的工具,决不能使法庭成为单纯展示诉讼技巧的竞技场。要学会换位思考,群众打官司,大多是无奈之举,就是要找一个讲理的地方,求一个公平的结果,裁判结果违背客观事实,违背法律规定,对当事人来讲就是雪上加霜;要学会经常反思,反思一下自己是否带着应有的良知、善良、修养、温情办的案,是否诚心实意地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否在内心真正坚持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四)全面推行和谐司法。要把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贯穿于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完善以法院司法调解为主导,村民调解、社会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民事大调解机制,使调解、协调成为民事、行政案件的主要结案方式,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执行案件调解、和解的新模式,真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五)稳妥处理涉诉信访。要加强信访接待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的愿望;要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对有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案件、有可能赴省进京上访滋事的人员进行全面彻底排查,确保到位、不留死角,对有进京上访苗头的要协助党委、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坚决稳控在当地,决不能因为矛盾没有排查出来或化解不及时、不得力而出现问题。要抓紧办理好大接访案件,确保按时办结,认真兑现“来访群众人人受到接待,反映问题件件得到答复”的承诺。(六)做好清积活动的准备工作。一要高度重视。思想上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情绪,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二要加强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要实事求是、准确高效地做好执行积案的排查工作。三要落实责任。各院院长作为清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好这项工作,至少每周主持召开一次清积工作会,专题研究工作中的问题,推进工作健康发展;主管副院长和执行局局长,是清积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全力以赴投入到清积工作中去,每天都要布置工作,汇总情况,亲自承办,积极参与。对列入这次集中清理范围的案件,都要逐案建立定承办人、定执行期限、定督办领导、定包案执行的清理积案工作机制,建立半月排位通报制度。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完不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建议撤销或免除职务。

    四、务必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一)以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教育和引导法官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共同的思想基础,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理解和把握。(二)全面提高业务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方面,要完善和落实法官教育培训制度,优化知识结构;积极组织开展理论和实务研讨、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提高职业技能。另一方面,要把着力点放在向群众学习、向社会学习上,确保司法工作始终贴近社会、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以密切联系群众为核心,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增强群众观念、群众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要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切不可对群众的要求和愿望漠然处之,切不可对群众的意见、建议置之不理。要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全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以良好的审判和执行作风,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四)以绩效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实行绩效考评,是今年省法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省法院管理水平的一项重大措施,也是我们开展“规范管理、转变作风、环境创优”年的一项主要内容。要通过绩效考核,注意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五)以公正廉洁司法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要按照张立勇院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的“重视重视再重视、严格严格再严格、落实落实再落实”的要求,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六)以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围绕建立健全基层工作机制、落实基层人财物保障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市中院各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对口业务的监督指导力度,切实提高基层公正高效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基层法院也要立足现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自身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以优良的工作业绩,赢得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七)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保证法院工作健康发展。要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永远忠于党,自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相统一,通过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体现党的意志,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党的执政权威。要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完善工作报告制度,针对审议意见,认真改进工作;加强经常性工作联系,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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