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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被占住瓦棚 父母诉请儿“挪窝”

法院判决儿子儿媳腾房物归原主

  发布时间:2008-08-21 17:05:02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孝敬父母更是中国世代相承的家庭美德,但家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半截河乡某村的张某夫妇不但堂而皇之地霸占了父母用血汗盖起的明亮瓦房,还将父母从瓦房撵到棚子内居住达十年之久。今日,魏都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父母状告儿子侵权纠纷案,依法判决张某夫妇搬出瓦房并将房子交还父母。

    张某父母今年都已逾七旬,共生育一女二子,张某系次子。1995年,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张某父母出资在村里盖起了三间大红瓦房。房子建成时张某尚未成家,便与父母一起居住。1997年张某结婚,婚后张某夫妇在外另过。1998年5月,张某夫妇因家庭琐事与父母发生纠纷,张某遂将父母从瓦房内撵出并将房屋霸占。自从被儿子撵出后,老两口无处可去,只得在原住房的南边搭建了一间石棉瓦棚,与儿子一家相邻而居,而面对年迈父母在简易棚子内的艰辛生活,住在父母瓦房内的张某夫妇却漠然视之,毫无愧色。

    今年5月,面对张某的绝情,已在瓦棚内渡过了十年的张某父母心灰意冷,终于下决心将儿子告上法庭。他们要求儿子儿媳搬出所侵占的房屋,将房子归还给他们。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被告现居住的房屋系原告所建,原告拥有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的权利。被告将原告从该房屋内撵出并搬入该房内居住,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本案的全部民事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法有理,应予支持。故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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