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名两劳释放人员,纠集3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凌晨时分强入民民宅对一拆迁户实施野蛮拆迁。昨日,该案主要作案人员郝建文、赵国栋、李军伟、徐香荣四人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开庭受审。
经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3月28日凌晨1时许,郝建文在岳某(已被另案处理)的授意下,与赵国栋、徐香荣预谋后纠集李军伟,并会同30余名社会闲杂人员窜至许昌市魏都区某房地产商开发的“宇华名郡”建筑工地,采取跳墙、砸锁、跺门的方式进入蔡某家中,强行将不愿拆迁的蔡某老两口从床上抬到屋外并扔到西侧空地上,随后用铲车将蔡某的住房强行推倒拆除,导致屋内的电视机、自行车、电扇、沙发等物品被毁坏,共价值2678元。
此事件发生后,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河南省多家新闻媒体对此事予以报道。经查,赵国栋、李军伟为两劳释放人员,他们纠集的30多人年龄从18到23岁不等,均为辍学、无业人员,这些人经常到建筑工地“凑场子”,实施野蛮拆迁。
检察机关认为,四名被告人合伙故意毁坏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之有关规定,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四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在今日庭审中,四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均表示认罪。法庭将择日宣布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