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记者王晓磊实习生李冉通讯员孟俊克)李老太和龙大爷曾经是令人羡慕的“黄昏恋”伉俪,但幸福的牵手生活刚走过第十个年头,龙大爷就驾鹤西去。在龙大爷去世尚未百天,李老太就将龙大爷的儿子龙某诉上法庭,要求一并享用龙大爷因病死亡后20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55545.2元和遗属生活补助费(按国家政策规定)及龙大爷生前存折上的生活费。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龙大爷因病死亡后20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至今仍未到账,且数额不确定,原告应向国家有关部门主张权利,对于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之父因病死亡后20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55545.2元由其享有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原告请求的遗属生活补助费,原告应向国家有关部门主张权利,故对于原告请求遗属生活补助费(按国家政策规定)由其享有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户名为龙大爷的账户中的存款2725.29元是龙大爷与原告李老太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系夫妻共同财产,原告李老太可获得1362.65元,剩余的1362.64元应作为龙大爷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享有。但原告李老太年纪较大,应予以照顾,故法院认定龙大爷遗产1362.64元由原告李老太享有。一审法院遂判决户名为龙大爷的账户中的存款2725.29元归原告李老太所有,驳回原告李老太的其他诉讼请求。
后李老太提起上诉,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后认为,一次性抚恤金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的抚恤和经济补偿,他的发放对象是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本案中,李老太在原审诉请中的被告是龙某,其诉讼主体不当,应向有关国家部门主张其权利,原审判决对李老太抚恤金的请求不予支持,并无不当。因此,李老太上诉称应判决20个月的抚恤金归其所有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法院二审后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