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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闯民宅非法拆迁 许昌四名“打手”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8-09-10 23:11:41


    无业人员郝建文等四人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强行对一拆迁户实施野蛮拆迁。2008年9月10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赵国栋、李军伟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郝建文、徐香荣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3月28日凌晨1时许,郝建文在岳某(已被另案处理)的授意下,与赵国栋、徐香荣预谋后纠集李军伟,并会同30余名社会闲杂人员在许昌市魏都区“宇华名郡”建筑工地,采取跳墙、砸锁、跺门的方式非法进入蔡某家中,强行将不愿拆迁的蔡某老两口从床上抬到屋外并扔到西侧空地上,随后用铲车将蔡某的住房强行推倒拆除,导致屋内的电视机、自行车、电扇、沙发等物品被毁坏,共价值2678元。此事件发生后,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经查,赵国栋、李军伟纠集的30多人年龄从18到23岁不等,均为辍学、无业人员,这些人经常到建筑工地“凑场子”,实施野蛮拆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郝建文、赵国栋、李军伟、徐香荣结伙故意毁坏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四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到主要作用,均系主犯,鉴于四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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