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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毒贩为金钱铤而走险

  发布时间:2014-11-21 11:37:35


勤劳致富,但是要干正经事,不能走犯罪的道路。一名女毒贩,为了赚钱,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海洛因,这种勤劳不但不可取,反而把她送进了监狱。近日,襄城县法院审理了该起女毒贩贩卖毒品案。

经审理查明,1、2013年9、10月份,被告人李纳分三次向吸毒人员李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0.6克左右。2、2013年10月份,被告人李纳分两次向吸毒人员胡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0.4克左右。3、2013年10、11月份,被告人李纳分两次向吸毒人员高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0.4克左右。4、2013年10、11月份,被告人李纳分两次向吸毒人员张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0.4克左右。5、2013年10月、11月份,被告人李纳分两次向吸毒人员康某某贩卖毒品海洛因0.3克左右。

襄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纳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向多人多次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己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李纳犯贩卖毒品罪成立,予以支持。李纳当庭自愿认罪,酌定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纳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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