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少则砸撬轿车5辆,多则37辆,五个晚上李少川等4人共流窜4个市区,砸撬车辆82辆,疯狂盗窃车内物品,金额累计高达十万余元,损坏物品价值2万余元。2008年9月17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董少川涉嫌盗窃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今年19岁的董少川系河南省平顶山区某村农民,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2007年12月因犯盗窃罪刑满释放。董少川出狱后不思悔改,伙同李某、沈某、梁某(均已另案处理)多次密谋后,于2008年2月17日、2月19日、2月21日、2月25日、2月27日流窜至平顶山、许昌、三门峡、南阳四个市区多处家属院,分别采取将轿车车窗砸破或撬车等方式大肆盗窃车内物品。同年2月29日,李少川被许昌市魏都公安分局抓获。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董少川结伙多次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事实清楚,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多条规定,应以盗窃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董少川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