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可谓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他在路边看到一醉酒男子神志不清时,先与其套近乎,谎称是对方熟人要送其回家,然后在途中乘机盗窃。今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8年6月26日凌晨2时许,33岁的某公司职工李某在回家途中,看见一青年男子步履踉跄,当他走到该男子身旁发现对方醉得神智不清时,贪念顿起,主动上前与醉酒男子搭腔,谎称是其熟人并要求送男子回家。当李某搀扶着该男子行至一较为偏僻的小巷时,便在该男子的衣兜摸索起来,找到一个钱包后,他遂将该男子甩到路边迅速逃离。走出一段距离后,李某便急不可耐地打开钱包,发现包内共有1800元。李某此时忽然想到自己只搜到了钱包,该男子身上应该还有手机或其它物品。贪念使李某再次折回欲对其实施二次盗窃,岂知此时醉酒男子渐渐醒了几分,见到李某,俩人便撕扯起来,附近的居民听到动静后报了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