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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04 12:05:32



市委政法委书记郑传德参观指导“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干警为市民赠送普法书籍并讲解法律知识


干警为市民普及“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拿到《宪法》小红书的市民表示“回去要好好学学”

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上午,沐浴着冬日的暖阳,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带着《宪法》单行本小红书、漫画版《法在身边》等普法书籍来到春秋广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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