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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放水养鱼,文明执行实现“双赢”

  发布时间:2014-12-11 17:04:46


    "元旦快到了,我们幼儿园精心排练了许多精彩的节目,诚挚邀请您来参加我园的庆祝活动…"12月10日,魏都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接到许昌某幼儿园负责人打来的电话,该幼儿园曾因欠银行280余万贷款被起诉,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积极为幼儿园的负责人出主意,想办法,最终使其结清了贷款本息。幼儿园的负责人对执行法官很感激,因此萌生了请执行法官看节目的念头。

    许昌市某幼儿园为了扩大办学规模,向银行贷款280余万,后因种种原因逾期未还,银行因这笔贷款数额较大而被总行点名批评,压力很大。为催要贷款,银行把幼儿园负责人告上了法庭。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但幼儿园仍未如期还款,银行为了收回这笔贷款,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考虑到幼儿园使用贷款是为了办学,如果简单粗暴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然对该幼儿园的名誉造成损害,不利于该幼儿园的发展。针对这一案件的特点,执行法官为幼儿园的负责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提出了“债权变股权、股权质押、引进资金参股”的解决方法,帮幼儿园的负责人明确了经营思路。

    幼儿园的负责人表示,该幼儿园正打算从外地引进办学理念和办学资金。执行法官对此密切关注,并多次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幼儿园完善手续。在外地投资商前来了解情况时,执行法官认真介绍相关案情,打消了投资商的疑惑。

    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幼儿园终于同投资方达成了协议。投资人为幼儿园注资后,幼儿园将贷款本息一次性全部结清。

      这起案件顺利执结,银行和幼儿园的相关负责人都表示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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