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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给警察添麻烦 千里投案被轻判

  发布时间:2008-09-27 18:26:46


    畏罪潜逃八年的网上通缉犯,因被公安干警在抗震救灾过程中的壮举所感动,怕再给警察添麻烦,千里回到家乡投案自首,最终被从轻判处。这是近日禹州市法院审理的一起特殊敲诈勒索案。

    2000年8月21日,家住郏县王集乡某村的被告人汪某与周某、时某(女)、魏某(均已判刑)预谋后,由周某编造理由租用被害人宋某的东风货车拉货,行至禹州市文殊镇路段,被告人汪某驾驶三轮车挡在前面限制货车车速,时某骑自行车歪歪扭扭撞向货车,制造被撞伤的假象,从而勒索宋某5500元伙分。得手后,汪某等人又于次日故伎重演,在禹州市方岗乡路段再次“碰瓷”,殴打被害人卫某并向其勒索4500元。卫某回家拿钱的路上向公安机关报警,时、魏、周在等卫某送钱时被警察当场抓获,汪某趁慌乱逃跑,后被网上通缉。

    今年5月份,四川省汶川大地震后,全国人民抗震救灾的热潮一次次感染着藏匿在深圳市的汪某,尤其是屏幕上公安干警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为抗震救灾日夜奋战的英勇壮举,使汪某一次次受到震撼。反思自己八年来负罪东躲西藏,给公安干警无故增添许多麻烦,在悔恨当初的同时,觉得再也不能因自己的潜逃给警察添麻烦了。于是,他在三次向灾区捐款2600余元的同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从深圳市千里迢迢回到家乡,并于7月14日向禹州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禹州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伙同他人敲诈勒索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系共同犯罪。因其犯罪潜逃后千里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遂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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