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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因诊断术语不同申请医疗鉴定

法官三讲鉴定风险,化解医患纠纷

  发布时间:2015-01-14 11:05:32


    12月16日上午,69岁的农妇张桂枝(化名)在老伴的陪同下又一次来到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与她前几次面带怒气非要坚持做司法鉴定不同,这次她是来撤销鉴定申请的,她对魏都区法院司法技术室法官说道:“这么长时间你们所做的一切我都看到了,你们设身处地为我着想我也明白,我想通了,不再做鉴定了,官司俺也不打了,省下钱回家好好养身体比啥都强,谢谢你们了!”

    一个年近七旬的农村老太,由最初的怒气冲冲坚持做鉴定到如今的心怀感谢不再打官司,她为何有这样大的转变?

    2011年3月,家住许昌县某村的张桂枝因左乳房不适在当地乡卫生院进行了肿块切除术。术后4天又入住许昌某医院,该院检查结果为“左乳侵润性导管癌”,对张桂枝进行了左乳房切除。术后医院对张桂枝进行二次病理诊断修改为“恶性黑色素瘤”,肿瘤科对其治疗后,张桂枝治愈出院。

    病虽然治好了,但张桂枝出院后却犯起了嘀咕,为啥第一次检查结果是“左乳侵润性导管癌”,第二次却是“恶性黑色素瘤”?两次诊断结果不一样,医院是否存在误诊的情况?如果是“恶性黑色素瘤”,那么自己的左乳房到底该不该切除?

    因为有着这样的心病,张桂枝多次来到许昌某医院咨询并到卫生局反映问题“讨说法”,尽管医院一再解释“侵润性导管癌”之一为伴有黑色素特征的癌,具有癌和黑色素瘤双重免疫组化表型,“侵润性导管癌”与“恶性黑色素瘤”均属恶性肿瘤,治疗方案一样,只是诊断术语不够统一明确,给患者造成了一定的误解。但对这些医学名称一窍不通的张桂枝就是认准了一个“理”:两次诊断结果不一样,医院就是误诊。后在卫生局的调解下,许昌某医院出于人道主义补偿了张桂枝3000元。

    拿到了3000元,张桂枝更加坚信医院存在误诊行为,在她看来,如果医院没有过错,为啥要补偿她钱?随后,张桂枝将医院告上法庭,并申请对许昌某医院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在申请司法鉴定时,张桂枝多次对魏都区法院技术室法官哭诉,自己家境贫穷,近万元的鉴定费要靠亲友帮助,如果鉴定结果对自己不利,自己就死在鉴定部门或医院。

    看到张桂枝这样的态度,技术室法官一方面劝说张桂枝要以正确的心态打官司,一方面详细告知张桂枝所要面临的诉讼风险,请她慎重考虑要不要进行鉴定。但张桂枝申请鉴定的态度始终很坚决。后经几方协商,法院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作为鉴定机构。

    在某鉴定中心,张桂枝再次哭诉,自己辛辛苦苦凑齐鉴定费不容易,如果鉴定结果对自己不利,自己就碰死在鉴定部门。该鉴定部门鉴于当事人情绪,以技术条件有限为由,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看到鉴定部门的态度,法官经过详细查阅医院提交的诊断材料,同时向卫生部门、多家医院咨询,认为鉴定结果很难对张桂枝有利。他们再次找张桂枝做工作,向她讲解目前情况及所面临的诉讼风险,请张桂枝认真考虑。但张桂枝还是坚持要换另一件继续做鉴定。

    本着对张桂枝负责的态度,法官在和另一家鉴定机构沟通中,讲明张桂枝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请鉴定机构先看一下张桂枝提交的各种鉴定材料,暂缓收取鉴定费用。而鉴定部门在看完张桂枝提交的各种材料后,根据案件事实、专业知识与经验,认为鉴定结果对张桂枝有利的可能性极小。

    随后,法官对张桂枝讲明第二家鉴定部门初步意见,劝说张桂枝不要意气用事,第三次讲明鉴定风险,让张桂枝从案件事实出发,认真分析利弊,从理智上决定是否继续做鉴定,张桂枝答应听从法官意见再好好掂量掂量。几天后,张桂枝来到法院,要求撤销鉴定申请,出现本文开头一幕情景。

    面对笔者的采访,该院技术室法官说道,之所以不厌其烦的对张桂枝“三讲”鉴定风险,就是要为张桂枝规避诉讼风险。张桂枝因为医院的两次诊疗结果用语不同,而认为医院就是误诊,是医疗事故,其认识是片面的,也是缺乏科学知识的。在这种情况下,张桂枝作为居住在农村而又家庭经济非常困难的老年人,如果一味要求通过医疗鉴定来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不仅赢的可能性很小,更会因为不菲的鉴定费用让这个贫困的家庭又多一重重负,而且鉴定结果如果不符合张桂枝的心愿,会给她的心理上造成更大压力,甚至她会做出极端的事情来,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一定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充分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考虑,运用所掌握的知识与经验,为当事人分析利弊,降低当事人诉讼风险,从而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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