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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水工多次“顺手牵羊”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1-16 16:27:11


    人与人之间建立起互信的关系很难,尤其是商家和用户之间,送水工作为底层的服务人员,建立一个客户是很难的,切莫他人的信任当做你行窃的借口。近期,襄城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送水工连续盗窃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1、2014年6月初,被告人张某朋来到襄城县文昌小学三楼德育主任室,先后三次趁送水时德育主任室无人之际,分别窃取教师邵某某、郭某某、汪某某放于沙发上钱包内的现金200元、400元、1000元。2、2014年6月26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张某朋到襄城县师范学校办公室送水之后,来到该校食堂北边自西数第一个操作间,窃取该校食堂员工杜某某放于操作台上包内的现金1620元。  

    襄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张某朋犯盗窃罪成立,予以支持。张某朋当庭自愿认罪,并赔偿部分损失,酌定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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